组织机构

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延安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巡察办)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,是学校党委抓巡察工作的常设机构,也是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。巡察办列入学校党委工作机构序列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履行“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导、服务保障”职责,负责巡察、督查以及重大工作的督导督办,主要工作职能为:

(一)贯彻落实省属高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,对有关事项进行督办;

(二)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;

(三)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和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;

(四)承担省属高校党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

(五)提出巡察组组建建议,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考核、管理和监督;

(六)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、汇总报告;

(七)负责协调省属高校相关部门、单位协助、支持巡察工作,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;

(八)负责巡察办和巡察组党建工作;

(九)向省委巡视办报送工作规划、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;

(十)办理省委巡视办和省属高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